旧约 - 利未记(Leviticus)第3章

人献酬恩之祭、如其用牛、或牡或牝、必纯全无疵、奉于耶和华前、
按手其首、宰于会幕门、亚伦子孙为祭司者、必以其血沃于坛之四周、
由酬恩之祭、献火祭于耶和华、即盖脏及肠间之脂、
腰间二肾与其脂、及肝网、宜悉取之、
亚伦子孙陈之于柴、在燔祭之上、并焚于坛、是为馨香之火祭、奉于耶和华、○
如献羊为酬恩之祭、或牡或牝、必纯全无疵、奉于耶和华、
或献羔羊、必携至耶和华前、
按手其首、宰于会幕前、亚伦子孙、必以其血沃于坛之四周、
由酬恩之祭、献火祭于耶和华、即其脂与全尾、尾必依尻而断、及盖脏与肠间之脂、
腰间二肾与其脂、及肝网、宜悉取之、
祭司焚之于坛、是为火祭之食、奉于耶和华、○
如献山羊、奉于耶和华前、
必按手其首、宰于会幕前、亚伦子孙、必以其血沃于坛之四周、
其中当献于耶和华之火祭、即盖脏及肠间之脂、
腰间二肾与其脂、及肝网、宜悉取之、
祭司焚之于坛、是为馨香火祭之食、奉于耶和华、所有之脂、咸归耶和华、
于尔所居之处、凡脂与血、均勿食之、著为永例、历世勿替、
利未记第三章   第 3 章 

  利 3:1-12> 献祭的目的不单在于赎罪,更带来神人复和,这“平安祭”就是── 

  3:1-12 “平安祭”也可以译作“相交之祭”。献祭的人以此感谢神,并藉此与神相交。因为这种祭象征与神和好,献祭的人可以吃这祭物中的一部分。 

  利 3:2> 3:2 这祭坛(燔祭坛)是在帐幕的里面,会幕的外面。──《灵修版圣经注释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