旧约 - 利未记(Leviticus)第3章

“人的供物若是作平安祭,如果献的是牛,必须在耶和华面前献一头没有残疾的公牛或母牛;
他要按手在他的供物的头上,在会幕门口宰杀牠;亚伦子孙作祭司的,要把血泼在祭坛的四周。
他要从平安祭中奉上献给耶和华的火祭,就是把遮盖内脏的脂肪,和内脏上的一切脂肪,
两肾和肾上近腰旁的脂肪,和肾旁的肝叶,一起取下。
亚伦的子孙要把这些放在祭坛炭火上的木柴上面,在燔祭上焚烧,作献给耶和华馨香的火祭。
人若是献羊作平安祭的供物给耶和华,必须献一只没有残疾的公羊或母羊。
他献的供物若是一只绵羊羔,他要把牠牵到耶和华面前,
按手在他的供物的头上,在会幕门口宰杀牠;亚伦的子孙要把羊血泼在祭坛的四周。
他要从平安祭中奉上献给耶和华的火祭,就是把羊的脂肪,从靠近脊骨的地方取下来的整条肥尾巴,遮盖内脏的脂肪和在内脏上的一切脂肪,
两肾和肾上近腰的脂肪,和肾旁的肝叶,一起取下。
祭司把这些焚烧在祭坛上,是献给耶和华作食物的火祭。
“人的供物若是一只山羊,就要把羊牵到耶和华面前,
按手在羊头上,然后在会幕门口宰杀牠;亚伦的子孙要把血泼在祭坛的四周,
他要从供物中奉上献给耶和华的火祭,就是把遮盖内脏的脂肪和内脏上的脂肪,
两肾和肾上近腰的脂肪,和肾旁的肝叶,都要一起取下。
祭司把这些焚烧在祭坛上,献给耶和华为食物作馨香的火祭。一切脂肪都是属于耶和华的,
任何脂肪和血你们都不可吃。这是你们在一切住处一条世代永存的律例。”
利未记第三章   第 3 章 

  利 3:1-12> 献祭的目的不单在于赎罪,更带来神人复和,这“平安祭”就是── 

  3:1-12 “平安祭”也可以译作“相交之祭”。献祭的人以此感谢神,并藉此与神相交。因为这种祭象征与神和好,献祭的人可以吃这祭物中的一部分。 

  利 3:2> 3:2 这祭坛(燔祭坛)是在帐幕的里面,会幕的外面。──《灵修版圣经注释》